发布时间:2025-02-22 10:33:09    次浏览
保外就医是监狱系统较易出现“猫腻”的环节,社会对服刑人员保外就医的关注度很高。广东省东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严把保外就医“四个关口”,有效防止“以保代管”、“以保代放”等现象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严把“出监关”。东莞市检察院驻东莞监狱检察室(以下简称“检察室”)通过书面审查、派员现场监督医学鉴定等手段,综合案情、病情及服刑表现等情况对保外就医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对病情没有恶化,也没有出现其他重大疾病的,但对社会仍有危险或自伤自残的罪犯,建议监狱暂缓呈报审批。严把“收监关”。保外就医罪犯常有脱管现象。检察人员通过核对监狱续保罪犯名单、核查入矫情况等方法排查脱管人员。如发现有脱管人员,立即查找和追捕。针对脱管时间较长的罪犯,由检察室与监狱刑罚科组成联合办案小组,制订追捕方案。严把“续保关”。检察室监督并配合监狱对办理续保的罪犯进行病情检查和矫正情况核查,对病情存疑的罪犯送往广东省司法警察医院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医学鉴定结论,依法监督监狱将病情好转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严把“矫正关”。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掌握监狱管辖保外就医罪犯的社区矫正情况。除对本市保外就医罪犯开展实地检查外,对外市保外就医的罪犯制作调查函寄送到当地监所检察部门协助核查。对职务犯罪、余刑较长的罪犯,检察室派员前往罪犯居住地进行调查,当面了解其矫正情况和疾病治疗情况。